星期五, 12月 19, 2008

關於公眾人物的愛之不太驚訝篇

是說,
我對於知道,
柴崎幸和妻夫木聰分手的事情,
反應比忠實Orange Days的迷有好一點。

我覺得,
幸好她還沒三十,
離三十差三歲,
不想急著結婚情有可原;
但是媒體用偷拍爆料的方式,
把這件事爆出來
(人家交新男友跟妳們的爆料有關嗎?!
很討厭耶),
就有點讓人生氣。

怪不得,
到了天地人(大河劇)的記者會,
妻夫木聰在該劇記者會上,
對問這個問題的記者無視,
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事。

倒是李瑞鎮跟金廷恩分手,
這回事情就不是這樣被爆.....
感覺韓國人的保守在這回事上,
又發揮效用了。

果然,
不是那種因為公司之故,
情事太大條的情侶,
如果是當事人說感情散了,
也沒人會有意見。

但是,遇到這種新聞,
我比較想聽到,
記者如實報導
當事人說自己跟誰分手了;
我不想看到奇怪的八卦操作,
就算看到也會懶得理,
只會覺得「這種事情又來了」。

(我文章尾巴這個有暗指,
有看這種新聞的人,
會知道我在說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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